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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3 22:05:0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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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黄色网站?不仅仅是“黄色”罪名
在互联网刚兴起那几年,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虽说这调侃的是社交的匿名和隐私问题,但我也看到了其发展的另一面,也就是网络上有藏污纳垢的现象,最常见的就是一些黄色网站、论坛或是其他群组。
不过,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一旦涉及色情内容,相关人员可能会犯这些罪: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赌博罪、诈骗罪等等。是不是听起来很吓人?就比如说,我们今天的主人公小赵。
小赵是个微信重度使用者,本人特别活泼,善于交际。为了方便跟同事的交流,他建了一个同事微信群。这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我们也经常这么做,但是,有一天,一个同事在群里发了一个小电影后,整个群就开始变味儿了。
当时,小赵正好加了几个所谓的“共享群”,手里有一些“资源”。于是,他开始在自己的群里转发这种内容。群很快活跃了起来,不少人也开始拉朋友进群,共享资源。小赵的内心越发膨胀,发的视频也越来越多。
最后被警方查获时小赵的群里已经有500人黄色视频也发了500多部。小赵心里是委屈的。因为他觉得自己只是单纯做分享又没赚钱或做其他交易怎么就被查了呢
这种行为违法了吗?再进一步,如果小赵觉得这是个商机,开始“收费入群”,你又怎么看呢?
想要弄明白这事儿,我们先要了解这么几个法律知识。
## 法律知识
### 淫秽物品
淫秽物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色情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物品,通常有淫秽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等形式。
不过要注意区分的是,下面两种情况,并不算淫秽物品。
*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方面的科学作品,不能算淫秽物品。我们常说医生眼中无男女,也正是因为生理知识不等于色情知识。
* 一些文学、艺术作品,虽然有一些色情内容,但本身有艺术价值,也不能算淫秽物品。
### 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明白了淫秽物品到底指什么,我们再来看看相关的罪名。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罪名有两个,一个是**传播淫秽物品罪**,另一个就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重点在于“传播”二字。传播上面提到书图影音在内的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就会被定罪。情节严重主要包括这么几种情况:
* 次数多:多次地、经常地传播淫秽物品。
* 数量大传播的淫秽物品数量比较大比如说视频40个以上就达到定罪条件了。
* 受众广:虽然传播淫秽物品的次数不多、数量不大,但观看、浏览人数很多,造成严重后果多,也符合定罪条件。
* 涉及未成年:在未成年人中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传播”和“牟利”都是重点。这个罪名是指为了牟利,而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说白了,跟上面罪名最大的区别就是,有没有赚钱。涉及盈利的行为,自然要比单纯的传播行为严重不少。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我可以列举几个比较常见的情况,给你做个区分:
* 视频内容单纯传播40个以上达到定罪条件盈利传播20个以上达到定罪条件。
* 音频内容单纯传播200个以上达到定罪条件盈利传播100个以上达到定罪条件。
* 图片、短信、文章单纯传播400个以上达到定罪条件盈利传播200个以上达到定罪条件。
* 实际点击数单纯传播的点击数20000次以上达到定罪条件盈利传播的点击数10000次以上达到定罪条件。
也就是说,在定罪门槛上,涉及盈利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比传播淫秽物品罪更低。
那么相对应的,在惩罚上,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量刑,也要比传播淫秽物品罪重得多。一般情况下,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刑最高是二年,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最高可能会判无期徒刑。
当然,如果你想了解更具体的定罪标准,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有不理解的地方,也可以留言问我。
### 互联网群组确责问题
最后我来说说互联网的群组确责问题。2017年10月8日国家出台了《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这个规定一出来我立刻就把自已建的好几个QQ群给解散了。
为啥呢?我们来看看这个规定,你就明白了。规定的名字很长,你不用背下来,记住这两句话就是了:
* 谁建群谁负责
* 谁管理谁负责
这两点,基本就是这个规定的核心内容了。也就是说,在群里有犯法活动,不但发布者要负责,群主、管理员也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群、QQ群、贴吧、支付宝群等都属于这个规定里的互联网群组。比方说有人在贴吧发黄色图片、违法信息不仅贴吧要被解散群主也就是这个贴吧的吧主同样可能会受罚。
这也就是我解散群的主要原因了,没时间管,也不愿承担那么大的责任。这几年,群组可以算是传播淫秽物品的一个主要场所了,群主一定要清楚自己的责任,看客也得注意自已的行为分寸。
## 情景分析
明白了这些,我们再来看小赵的问题,你应该就可以“审判”了。
小赵在微信群里传播淫秽视频但是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所以应该按照传播淫秽物品的定罪条件来判断。他传播视频的数量是541部远远高于我们上面提到的40这个数字显然已经构成犯罪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了。而传播淫秽物品罪一般会有二年以下的刑罚。
如果小赵建群同时还收费呢?那他就会构成,更严重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当然也会有罚款。情节严重的,会被判三年到十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十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没收财产都在等着他了。
其实除了小赵这样的群传播犯罪,还有一种很常见的情况,就是黄色网站问题。千万不要小看黄色网站,一个小小的黄色网站,往往就有好几种犯罪。
比方说,在你浏览这些网站时,你的手机或者电脑可能会被瞬间植入木马病毒,防火墙和杀毒软件也无能为力。这样,你的浏览痕迹、个人信息和密码,甚至银行卡账户等都可能被盗取。
再比如和赌博挂钩的黄色网站。在黄色网站最显眼的地方,一般会有“澳门赌场”“六合彩”之类的赌博广告和链接。这种行为的违法性更重,不但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还有可能成为**组织赌博罪**的共犯。而赌博链接,还可能涉嫌诈骗罪,所有参与者都可能成为共犯。
所以,任何一个黄色网站,背后都可能藏着个庞大的犯罪团伙,而一些无知的网站建设者和经营者,很可能会被犯罪分子利用。如果只是为了点广告费,而去搭建黄色网站,往往会是拿着卖白菜的钱,犯着卖白粉的罪,成为真凶的替罪羔羊。
最后,我再回答一个很多人都问过的问题,在自已的电脑、手机里保存“黄色电影”,自己看,算不算犯罪呢?
事实上在“2002年夫妻看黄碟事件”后这类问题有了比较明确的共识。**没有传播就不构成犯罪,但是有没有违法,目前还有争议。**
比如说《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第五条规定,任何人不能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信息。但在我看来,自已电脑或手机里保存的“黄色电影”,只要不影响别人,也别去传播,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不过,我们最好还是注意一些,尽量不要保存类似信息,毕竟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万一被查到,丢人不说,也有被处罚的风险。网上就曾有新闻,说是有人在出国时,因为被查到电脑里的淫秽信息而受罚。不管你服不服,都得通过诉讼来解决,费时费力又费心呀。
## 思维法宝
讲了这么多,我来总结一下今天的内容,也是对于黄色信息的一些警示和劝告。
1. 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本身违法,不管有没有赚钱,达到相应标准就是犯罪。即使达不到标准,也是违法行为,可能会被罚款或拘留。盈利传播,会有更重的处罚。
2. 远离黄色网站,并拒绝提供技术服务。远离这类网站,可以更好保护隐私,防止财产被盗;拒绝提供技术服务,就是拒绝成为犯罪的帮凶和共犯,不至于为他们的行为买单。杜绝色情,就等于杜绝犯罪的衍生。
3. 不要在群里发布违法信息。色情内容、恐怖信息、宣传暴力、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等内容,都要禁止发布和转发。
4. 谁的平台谁负责。群主不是白当的,坐什么位置就要担什么责任。群主应该起到“净化”的作用,遇到有人发布上面那些违法信息,一定要及时制止和处理,不然就要共同担责了。
![](https://static001.geekbang.org/resource/image/90/4f/90469813e1433f5d71b132ae82ea574f.jpg)
最后,我来留一个思考题,也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故事。
一个外企员工,因为在办公电脑里存了香港三级片,被公司发现后开除了。员工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双方却始终争执不休。公司认为这一行为违背了公司行为准则,符合解雇条件,不用进行补偿。
员工则认为,他电脑里的电影,不是上班时间下载的,也没有任其他人知道,对公司没有不良影响,公司没有任何沟通就直接开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需要给他补偿。
这事儿,你怎么看呢?如果你是这家公司的老板,你又会怎么做呢?欢迎留言说出你的想法,有疑惑的地方也可以跟我讨论。也欢迎你把这篇文章分享给你的家人朋友,远离不法行为,从了解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