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tbook/软件设计之美/docs/252605.md
2022-09-03 22:05:0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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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面向对象之继承:继承是代码复用的合理方式吗?
你好!我是郑晔。
上一讲,我们讨论了面向对象的第一个特点:封装。这一讲,我们继续来看面向对象的第二个特点:继承。首先,你对继承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呢?
说到继承,很多讲面向对象的教材一般会这么讲,给你画一棵树,父类是根节点,而子类是叶子节点,显然,一个父类可以有许多个子类。
父类是干什么用的呢?就是把一些公共代码放进去,之后在实现其他子类时,可以少写一些代码。讲程序库的时候,我们说过,设计的职责之一就是消除重复,代码复用。所以,在很多人的印象中,继承就是一种代码复用的方式。
如果我们把继承理解成一种代码复用方式,更多地是站在子类的角度向上看。在客户端代码使用的时候,面对的是子类,这种继承叫实现继承:
```
Child object = new Child();
```
其实,还有一种看待继承的角度,就是从父类的角度往下看,客户端使用的时候,面对的是父类,这种继承叫接口继承:
```
Parent object = new Child();
```
不过,接口继承更多是与多态相关,我们暂且放一放,留到下一讲再来讨论。这一讲,我们还是主要来说说实现继承。其实,实现继承并不是一种好的做法。
也就是说,**把实现继承当作一种代码复用的方式,并不是一种值得鼓励的做法**。一方面继承是很宝贵的尤其是Java这种单继承的程序设计语言。每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一旦继承的位置被实现继承占据了再想做接口继承就很难了。
另一方面,实现继承通常也是一种受程序设计语言局限的思维方式,有很多程序设计语言,即使不使用继承,也有自己的代码复用方式。
可能这么说你还不太理解,接下来,我就用一个例子来帮你更好地理解继承。
## 代码复用
假设我要做一个产品报表服务其中有个服务是要查询产品信息这个查询过程是通用的别的服务也可以用所以我把它放到父类里面。这就是代码复用的做法代码用Java写出来是这样的
```
class BaseService {
// 获取相应的产品信息
protected List<Product> getProducts(List<String> product) {
...
}
}
// 生成报表服务
class ReportService extends BaseService {
public void report() {
List<Product> product = getProduct(...);
// 生成报表
...
}
}
```
如果采用Ruby的mixin机制我们还可以这样实现先定义一个模块module
```
module ProductFetcher
# 获取相应的产品信息
def getProducts(products)
...
end
end
```
然后在自己的类定义中将它包含include进来
```
# 生成报表服务
class ReportService
include ProductFetcher
def report
products = getProducts(...)
# 生成报表
..
end
end
```
在这个例子中ReportService并没有继承任何类获取产品信息的代码也是可以复用的也就是这里的ProductFetcher这个模块。这样一来如果我需要有一个获取产品信息的地方它不必非得是一个什么服务无需继承任何类。
这是Ruby的做法类似的语言特性还有Scala里的trait。
在C++中虽然语法并没有严格地区分实现继承但《Effective C++》这本行业的名著,给出了一个实用的建议:实现继承采用私有继承的方式实现:
```
class ReportService: private ProductFetcher {
...
}
```
请注意在这个实现里我的私有继承类名是ProductFetcher。是的它并不需要和这个报表服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使用私有继承就是为了复用它的代码。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也不难看出,获取产品信息和生成报表其实是两件事,只是因为在生成报表的过程中,需要获取产品信息,所以,它有了一个基类。
其实在Java里面我们不用继承的方式也能实现也许你已经想到了代码可以写成这样
```
class ProductFetcher {
// 获取相应的产品信息
public List<Product> getProducts(List<String> product) {
...
}
}
// 生成报表服务
class ReportService {
private ProductFetcher fetcher;
public void report() {
List<Product> product = fetcher.getProducts(...);
// 生成报表
...
}
}
```
这种实现方案叫作组合也就是说ReportService里组合进一个ProductFetcher。在设计上有一个通用的原则叫做**组合优于继承**。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方案既能用组合实现,也能用继承实现,那就选择用组合实现。
好,到这里你已经清楚了,代码复用并不是使用继承的好场景。所以,**要写继承的代码时,先问自己,这是接口继承,还是实现继承?如果是实现继承,那是不是可以写成组合?**
## 面向组合编程
之所以可以用组合的方式实现,本质的原因是,获取产品信息和生成报表服务本来就是两件事。还记得我们在[第3讲](https://time.geekbang.org/column/article/241094)里讲过的“分离关注点”吗?如果你能看出它们是两件事,就不会把它们放到一起了。
我还讲过,分解是设计的第一步,而且分解的粒度越小越好。当你可以分解出来多个关注点,每一个关注点就应该是一个独立的模块。最终的**类是由这些一个一个的小模块组合而成,这种编程的方式就是面向组合编程**。它相当于换了一个视角:类是由多个小模块组合而成。
还以前面的报表服务为例如果使用Java按照面向组合的思路写出来大概是下面这样的。其中为了增加复杂度我增加了一个报表生成器ReportGenerator在获取产品信息之后还要生成报表
```
class ReportService {
private ProductFetcher fetcher;
private ReportGenerator generator;
public void report() {
List<Product> product = fetcher.getProducts(...);
// 生成报表
generator.generate(product);
}
}
```
请注意我在前面的表述中故意用了模块这个词而不是类。因为ProductFetcher和ReportGenerator只是因为我们用的是Java才写成了类如果用Ruby它们的表现形式就会是一个module而在Scala里就会成为一个trait。我们再用Ruby 示意一下:
```
class ReportService
include ProductFetcher
include ReportGenerator
def report
products = getProducts(...)
# 生成报表
generateReport(products)
end
end
```
而使用C++的话,表现形式则会是私有继承:
```
class ReportService: private ProductFetcher, private ReportGenerator {
...
}
```
C++本身支持宏定义,所以,我们可以自定义一些宏,将这些不同的概念区分开来:
```
#define MODULE(module) class module
#define INCLUDE(module) private module
```
上面的类定义就可以变成更有表达性的写法:
```
MODULE(ProductFetcher) {
...
}
MODULE(ReportGenerator) {
...
}
class ReportService:
INCLUDE(ProductFetcher),
INCLUDE(ReportGenerator) {
...
}
```
我有一个C++的高手朋友,把这种做法称之为“[小类大对象](https://www.jianshu.com/p/a830d2261392)”,这里面的小类就是一个一个的模块,而最终的大对象是最终组合出来的类生成的对象。
关于面向对象,有一点我们还没有说,就是**面向对象面向的是“对象”,不是类**。很多程序员习惯把对象理解成类的附属品但在Alan Kay的理解中对象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所以有些程序设计语言可以直接支持在对象上进行操作。
还是前面的例子我想给报表服务增加一个接口对产品信息做一下处理。用Ruby写出来会是这样
```
module ProductEnhancer
def enhance
# 处理一下产品信息
end
end
service = ReportService.new
# 增加了 ProductEnhancer
service.extend(ProductEnhancer)
# 可以调用 enhance 方法
service.enhance
```
这样的处理只会影响这里的一个对象而同样是这个ReportService的其他实例则完全不受影响。这样做的好处是我们不必写那么多类而是根据需要在程序运行时组合出不同的对象。
在这里相信你再一次意识到了要学习多种程序设计语言的重要性。Java只有类这种组织方式所以很多有差异的概念只能用类这一个概念表示出来思维就会受到限制而不同的语言则提供了不同的表现形式让概念更加清晰。
前面只是讲了面向组合编程在思考方式的转变下面我们再来看设计上的差异。举个例子我们有个字体类Font现在的需求是字体能够加粗Bold、能够有下划线Underline、还要支持斜体Italic而且这些能力之间是任意组合的。
如果采用继承的方式那就要有8 个类:
![](https://static001.geekbang.org/resource/image/a3/0a/a3cf4c150e4fcbb98d4d7b6212e2700a.jpg)
而采用组合的方式我们的字体类Font只要有三个独立的维度也就是是否加粗Bold、是否有下划线Underline、是否是斜体Italic。这还不是终局如果再来一种其他的要求由3种要求变成4种采用继承的方式类的数量就会膨胀到16个类而组合的方式只需要再增加一个维度就好。我们把一个M\*N的问题通过设计转变成了M+N的问题复杂度的差别一望便知。
虽然我们一直在说Java在面向组合编程方面能力比较弱但Java社区也在尝试不同的方式。早期的尝试有[Qi4j](https://www.infoq.cn/article/2007/11/qi4j-intro)后来Java 8加入了default method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支持面向组合的编程。这里我们只是讲了面向对象社区在组合方面的探索后面讲函数式编程时还会讲到函数式编程在这方面的探索。
## 总结时刻
今天,我们学习了面向对象的第二个特点:继承。继承分为两种,实现继承和接口继承。实现继承是站在子类的视角看问题,接口继承则是站在父类的视角。
很多程序员把实现继承当作了一种代码复用的方式,但实际上,实现继承并不是一个好的代码复用的方式,之所以这种方式很常见,很大程度上是受了语言的局限。
Ruby的mixin机制Scala提供的trait以及C++提供的私有继承都是代码复用的方式。即便只使用Java也可以通过组合而非继承的方式进行代码复用。
今天我们还讲到这些复用方式背后的编程思想:面向组合编程。它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不同的视角,但支撑面向组合编程的是分离关注点。将不同的关注点分离出来,每一个关注点成为一个模块,在需要的时候组装起来。面向组合编程,在设计本身上有很多优秀的地方,可以降低程序的复杂度,更是思维上的转变。
现在你已经知道了,在继承树上从下往上看,并不是一个好的思考方式,那从上往下看呢?下一讲,我们就来讲讲继承的另外一个方向,接口继承,也就是面向对象的第三个特点:多态。
如果今天的内容你只能记住一件事,那请记住:**组合优于继承**。
![](https://static001.geekbang.org/resource/image/67/a0/67e0cbd436dd50a8933b251e4c97a4a0.jpg)
## 思考题
最后,我想请你去了解一下一种叫[DCI DataContext和 Interaction](https://en.wikipedia.org/wiki/Data,_context_and_interaction)
的编程思想结合今天的课程分享一下你对DCI的理解。欢迎在留言区分享你的想法。
感谢阅读,如果你觉得这一讲的内容对你有帮助的话,也欢迎把它分享给你的朋友。